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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标的调查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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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995号嘉和城塞纳左岸18栋地下一层杂物间、一层101号房、二层201号房、三层301号房、四层401号房(带租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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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情况 |
法院裁定书 |
(2025)桂06执14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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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号 |
分别为:桂(2022)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116492、0117600、0117608、0117611、011707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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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所有人 |
案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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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鉴定基准日 |
2025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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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
规划用途/房屋性质 |
地下一层杂物间为配套商品房/杂物房,其余为市场化商品房/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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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已腾空 |
未腾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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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情况 |
本次拍卖为带租拍卖,承租人为案外人,用于经营幼儿园。租赁面积为南宁市嘉和城塞纳左岸18栋整栋;租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35年12月31日止;租金为每年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按年度、每年12月31日前支付,该标的物成交后,买受人可持成交裁定书要求承租人将后续租金交给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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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情况 |
法院不承诺过户,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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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情况 |
承租人用于经营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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钥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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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限制情况 |
查封 |
被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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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 |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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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文件 |
1.《法院成交裁定书》、2.《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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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介绍 |
建筑总面积 |
431.52+507.92+545.78+550.12+550.19=2585.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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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摊建筑面积 |
2.66+40.56+79.58+79.93+79.93=282.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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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期限 |
2005年12月5日起2075年12月5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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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户型 |
以现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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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情况 |
地下一层杂物间至三层均装修为幼儿园使用,四层为毛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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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在楼层 |
地下一层至四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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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梯类型 |
电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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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情况 |
该标的物截止2025年9月未查询到相关欠缴物业费用(具体以拍卖收房时物业反馈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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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 买 须 知
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请认真阅读以下竞买须知: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需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委托手续须于2026年1月5日前双方至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如多人共同购买该标的物的,须于2026年1月5日前一并前往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行使】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加竞买的,须于2026年1月5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延时出价功能】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八、【拍卖保证金】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标的物审查】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出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1月5日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一、【成交价余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防城港分行营业部,账户账号:613289287325),缴款时请注明购买人及标的物等相关信息;如已办理委托手续,须由买受人与委托代理人共同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到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淘宝网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二、【拍卖按揭贷款】本次拍卖标的物不支持“拍卖按揭贷款”服务。
十三、【竞买人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进行处置。
十四、【标的物交付及过户】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需要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在法院向相关部门出具法律文书后,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10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十七、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关于拍卖的相关法律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70-6103933,0770-6103831
本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770-6103922(李法官),0770-6103082(辅拍)。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500号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5年12月12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 卖 公 告
本院定于2026年1月12日10:00至2026年1月13日10:00(延时的除外)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770/03,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位于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995号嘉和城塞纳左岸18栋地下一层杂物间、一层101号房、二层201号房、三层301号房、四层401号房(带租拍卖)共计5处不动产整体进行第一次网络司法拍卖。现将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本次拍卖标的物为位于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995号嘉和城塞纳左岸18栋,含18栋地下一层杂物间、一层101号房、二层201号房、三层301号房、四层401号房(带租拍卖)共计5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分别为:桂(2022)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116492、0117600、0117608、0117611、0117076号,房屋性质/规划用途:地下一层杂物间为配套商品房/杂物房,其余为市场化商品房/住宅,所在楼层/总楼层:地下一层至四层,楼梯:电梯,建筑面积共计2585.53平方米,分摊建筑面积共计:282.66平方米,房屋户型:以现状为准,装修水平:地下一层杂物间至三层均装修为幼儿园使用,四层为毛坯。土地使用期限:2005年12月5日起2075年12月5日止,未腾空,本次拍卖为带租拍卖(承租人为案外人,用于经营幼儿园。租赁面积为南宁市嘉和城塞纳左岸18栋整栋;租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35年12月31日止;租金为每年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按年度、每年12月31日前支付,该标的物成交后,买受人可持成交裁定书要求承租人将后续租金交给买受人)。均已抵押,抵押权人为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有意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特别提醒:该标的物截止2025年9月未查询到相关欠缴物业费用,具体物业、水、电等欠费情况请到相关部门咨询并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本次拍卖不含屋内可移动设施设备、家具、家电等(不可拆卸物包括但不限于楼面、墙体、地板、门、窗、防盗网、电线、水管、吊顶、瓷砖等嵌入墙体的其他装修等)物品;在拍卖期间及房屋交付之前,若因房屋使用人或房屋所有权人擅自拆除嵌入墙体的装修装饰物品导致造成的相应财产损失的,由新的买受人与房屋使用人、占有人自行协商折价赔偿,若是协商不成功的,买受人可以另行起诉主张相应的损失赔偿。
本公告中确权的房屋、土地面积依据的是房管、国土部门现有的登记资料。房产过户办证过程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需要重新对标的物测绘的,以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的数据为准,与本院无涉。公告的内容和照片仅供参考,其他隐性的信息本院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为准。拍卖标的物尚未办理权属登记的,存在无法办理过户办证的风险,本院仅以标的物现状进行拍卖、移交,对标的物办理变更登记、过户等事宜不做任何形式担保,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咨询。
二、竞价时间、起拍价:
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2026年1月12日10:00至2026年1月13日10:00(延时的除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第二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
位于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995号嘉和城塞纳左岸18栋地下一层杂物间、一层101号房、二层201号房、三层301号房、四层401号房(带租拍卖)共计5处不动产,建筑面积共计2585.53平方米,第一次起拍价为9107800元,保证金为1800000元,加价幅度为10000元。
三、拍卖方式:以竞价方式进行,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二人以上(含二人)参与竞拍,价高者得。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委托手续须于2026年1月5日前双方至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如多人共同购买该标的物的,需于2026年1月5日前一并前往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拍卖前一周止接受咨询及预约看样(具体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节假、双休日除外),本院已委托广西智赛科技有限公司代为进行房产推介及展示(该项费用由法院在竞买成交款中支付,不另行向竞买人收取),竞买人需要咨询、实地勘查标的物的,请联系本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广西智赛科技有限公司,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辅助机构统一安排并且在开拍前7日进行微信预约,联系人:李经理18277027034(微信同号)、谢经理15578988553(微信同号)、李法官0770-6103922(特别提醒: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意向竞买人参考,意向竞买人也可到法院、办理过户手续的相关部门了解、核实)。
(重要提示:对于公告写明的辅拍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10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八、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附加于拍卖标的物上的户籍的迁入及迁出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院不予负责。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水、电、物业管理费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分行,账号:6132 8928 7325),缴款时请注明购买人及标的名称等相关信息,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特别说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补交差价而使拍卖、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否。
十一、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加竞买的,须于2026年1月5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十二、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1月5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三、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查询。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辅拍机构、拍卖人咨询
法院监督、投诉电话:0770-6103933,0770-6103831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500号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广西智赛科技有限公司
看样咨询:400-6161-585,18277027034(李经理)、15578988553(谢经理)、0770-6103922(李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查询。
2025年12月12日
桂公网安备 45010202000010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