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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宅标的调查情况表 | |||
| 标的名称 | 中山市东区新兴花园翠园街10幢302房及车房 | ||
| 权证情况 | 法院执行裁定书 | (2025)桂0102执恢482号 | |
| 房屋产权证 | 粤(2021)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042575号 | ||
| 标的所有人 | 范*妮 | ||
| 评估鉴定基准日 | 2025年12月11日 | ||
| 标的现状 | 规划用途 | 住宅 | |
| 房屋性质 | 市场化商品房 | ||
| 是否已腾空 |
目前空置无人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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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户情况 | 对于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以及办理的实际情况等,请买受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延迟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变更登记的任何承诺 | ||
| 钥 匙 | |||
| 权利限制情况 | 查封 | 被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查封 | |
| 抵押 | 有 | ||
| 提供的文件 |
1、《法院成交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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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物介绍 | 建筑总面积 | 106.12㎡ | |
| 公摊总面积 | |||
| 使用年限 | 自行调查 | ||
| 装修情况 | 简装(以实际看样为准) | ||
| 房屋户型 | 3房2厅1厨2卫1阳(以实际看样为准) | ||
| 房屋所在楼层 | 所在楼层为3层,步梯 | ||
| 房屋朝向 | (以实际看样为准) | ||
| 周边配套 | 周边多为沿街商铺及住宅,交通便利。 | ||
| 其他费用情况 |
截止2025年10月29日(物业费0元),物业公司已换新,之前欠费无记录。该标的物所拖欠的物业、水、电等可能影响标的物过户、使用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相关欠费情况请意向买受人务必向物业处了解确认,以物业处核算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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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拍卖须知
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请认真阅读以下拍卖须知: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前一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行使】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前一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延时出价功能】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拍卖保证金】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司法拍卖因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
九、【标的物审查】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成交价余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10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在收到法院通知的十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身份证件到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一、【竞买人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法院不负责对标的物进行邮寄,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标的物需要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在法院向相关部门出具法律文书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相应主体负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拍卖结束后,成交裁定送达前,拍卖人有权撤销拍卖,并全额退还竞买人交纳的资金,但不赔偿损失。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771-2440928
辅助拍卖机构:广西智赛科技有限公司 陈经理13377084995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拍 卖 公 告
本院将于2026年1月15日10时00分起至2026年1月16日10时00分止(延时除外)在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771/08),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中山市东区新兴花园翠园街10幢302房及车房(按现状拍卖,不包含屋内家具电器)。
标的物详情:
拍卖标的物位于中山市东区新兴花园翠园街10幢302房及车房,建筑面积106.12㎡,户型3房2厅1厨2卫1阳(以实际看样为准),房屋性质为市场化商品房,规划用途为住宅,所在楼层为3层。
二、拍卖竞价时间:2026年1月15日10时00分起至2026年1月16日10时00时(延时的除外)。
三、第一次拍卖:起拍价443945元,保证金:80000元,加价幅度:2000元。
四、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两人以上(含两人)参与竞拍,价高者得。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最后5分钟如果有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户。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并办理相关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它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仅委托广西智赛科技有限公司代为进行房产推介及展示(该项费用由法院在竞买成交款中支付,不另行向竞买人收取,任何中介机构及个人以其他名目向买受人索取拍卖费用的,本院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竞买人需要咨询、实地勘查标的物的。对于公告写明的拍辅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如工作中发现其他社会中介机构有违法违纪行为、扰乱司法拍卖工作秩序的,将予以处罚。本次拍卖标的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接受咨询(节假、双休日除外),具体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看样需提前预约,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辅助机构统一安排并且请在开拍前10日进行微信预约,法院不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为维护现场看样的正常秩序,看样需实名登记,请看样人员听从本院工作人员或本院拍卖辅助机构的指挥,对不服从指挥、扰乱现场秩序的看样人员,本院将视情节予以处罚标的咨询。预约看样、贷款咨询机构:广西智赛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谢经理15578988553、廖经理13377197743、李经理13377003224(微信同号)。
该辅助机构提供的咨询、看样服务为免费,如买受人需要该辅助机构提供代办过户、按揭贷款等收费服务,可自行与该辅助机构协商,与本院无关。
或请自行前往看样,实地考察了解。
七、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按现状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不承担办理产权证的保证。
八、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1.拍卖成交价为房屋所有权转移的价格,标的物现状以移交时的状态为准,是否包含装修、家具、电器其他房屋附着物等财产不确定,请竞买人自行与房产实际占有人协商解决。
2.该房屋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和移交使用过程中应缴、补缴、欠缴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拖欠的物业、水电、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等所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根据税法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负担,但是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先垫付,然后再凭完税凭证原件到法院报销应当由卖方负担的部分。
请买受人自行咨询税务和物业等相关部门做好成本评估预算!
3.房产如果有人居住使用,拍卖成交之后需要2-3个月的时间办理过户及交付手续,实际以法院工作进度为准。
4.特殊情况下,法院依据工作需要撤销拍卖的,全额退回竞买人已缴纳的费用,但不赔偿损失。
5.其他未尽事宜,竞买人应当提前向法院咨询、沟通或提出书面申请征得同意之后再实施,否则,责任自负。
九、产权转移和费用负担: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可持法院执行裁定书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的缴税和权属变更手续。
税费清单(仅供参考,以相关部门实际收取为准)
(一)法拍住宅(办理点:原产权人是个人的,全城通办。原产权人是公司的,市区内在公司辖区税务局办。县份和外地公司在房产的所在地税务局)
原产权人为个人:
1.房屋取得时间满5年,并且是家庭唯一住房免征增值税,免征个人所得税(需拍卖方带身份证到税务局办理并签保证书);
2.房屋取得时间满2年以上免征增值税,征收个人所得税全额3%或差额20%;
3.房屋取得时间未满2年,增值税及附加全额5.6%,征收个人所得税全额3%,全额增值税及附加5.6%,差额个人所得税20%;
买受人:
1.第一套90㎡以下1%,90㎡以上1.5%;
2.第二套90㎡以下1%,90㎡以上2%;
3.第三套及第三套以上3%契税。
(二)法拍商铺、写字楼、车位、杂物房等非住宅
原产权人为个人:
1.增值税及附加全额5.6%,个人所得税全额3%,土地增值税全额8%,印花税0.05%,共16.65%;
2.差额增值税及附加5.6%,个人所得税全额3%,土地增值税全额8%,印花税0.05%;
3.差额增值税及附加5.6%,差额个人所得税20%,清算土地增值税,印花税0.005%;
买受人:契税3%,0.05%印花税;
(三)法拍经济适用房、福利房、单位房等
除房屋买卖产生的法定税费外,还需根据相关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所收利益金等,具体需查询相关部门后确定。
十、款项缴纳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10日内(2026年1月26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账号:6232610760002663601)。
十一、按揭贷款:贷款可咨询辅拍公司
十二、优先购买权人说明: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拍卖日前五个工作日内至本院执行局办理行使网上拍卖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手续。
十三、法律法规: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
十四、其它: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看样当天到达标的物所在地,竞买人对拍品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当面咨询本院拍卖辅助机构广西智赛科技有限公司现场工作人员。
十五、对上述标的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10日内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规则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771-2868276(何法官)
咨询辅拍机构:广西智赛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经理13377084995、看样咨询谢经理15578988553。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举报监督电话:0771-2440875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2025年12月15日
桂公网安备 45010202000010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