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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拍] 南宁市兴宁区济南路17-3号大和平商贸批发城5层111号商铺
  • 起 拍 价
  • ¥ 23.45万元
  • 正在进行中
  • 拍卖时间:2020-08-12 10:00:00
  • 起 拍 价: ¥187,600
  • 加价幅度:¥500
  • 类 型:拍卖
  • 保 证 金 : ¥37,000
  • 竞价周期:1天
  • 优先购买权人:
  • 评 估 价:¥234,500
  • 延时周期:5分钟
  • 竞价规则: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 拍 卖 平 台:淘宝网
  • 标的信息
  • 竞买须知
  • 拍卖公告
  • 看样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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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情况调查表

标的名称

南宁市兴宁区济南路17-3号大和平商贸批发城5层111号商铺

执行裁定书

(2020)桂1023执134

标的所有权人

黄舒瞳、罗兰娟

标的
评估信息

评估总价

评估鉴定基准日

评估机构

标的
产权证号

不动产权证号

邕房权证字第01950178号、 邕房权证字第01950179号

不动产单元号

450102 002001 GB00215 F00021074

合同备案登记号

土地使用权证号




标的
产权证信息

共有情况

房屋用途

商铺

土地性质

土地用途

商业

建筑面积

18.76平方米

公摊面积

9.85平方米

土地面积

房屋结构

钢混结构

房屋所在层

5层

标的
权利限制情况

查封情况

抵押情况

平果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标的
现状介绍

房屋户型

建成年代

不详

房屋朝向

装修情况

租赁情况

钥匙情况

是否已腾空

未腾空

欠费情况

不详

周边配套

该标的物所处地段商业价值较高,对外交通便利。人流量较大,周边公共服务配套基础设施齐全。

过户情况

请竞买人向有关职权部门了解

其他介绍

标的过户
相关税费情况

买方税费

相关税费以实际产生为准

卖方税费

相关税费以实际产生为准

拍卖成交后
法院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

备注

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人民法院

 卖 须 知

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请认真阅读以下拍卖须知: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行使】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七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延时出价功能】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八、【拍卖保证金】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司法拍卖因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

九、【标的物审查】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成交价余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结束后5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平果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果县新兴支行,账号:2110601909249200714),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平果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一、【拍卖按揭贷款】需要使用“拍卖按揭贷款”服务的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期满前10个工作日内缴纳保证金并取得拍卖号,在竞拍前5个工作日内携带身份证、单位收入证明、银行水流等相关材料,向提供贷款服务的银行咨询办理,进行贷款资质初步审核,评估贷款额度及首付款额度。申请拍卖按揭贷款的竞买人竞拍成功的,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确定的付款期限内将扣除保证金后的首付款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平果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果县新兴支行,账号:2110601909249200714),剩余拍卖款由银行办理抵押登记后交至法院指定账户。因办理“拍卖按揭贷款”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服务使用者自行负担。

十二、【竞买人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三、【标的物交付及过户】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法院不负责对标的物进行邮寄,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需要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在法院向相关部门出具法律文书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买受人办理完车辆过户手续后,方能提走车辆,提走车辆之日起如发生违章、事故、损失等一切责任由买受人负担。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本院委托社会机构承担网络司法拍卖的辅助工作,由此产生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本次拍卖委托的机构为广西能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内容包括:(一)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及视频、照片等资料;(二)展示拍卖财产,接受咨询,引领查看、实地勘察采集视频、照片,推广拍卖标的物等;(三)草拟拍卖公告、须知等文书,提交法官审核签发;(四)派专人协助法院办理资料整理、录入、上传、成交确认手续等;(五)协助做好拍卖标的物的交接手续;(六)其他可以委托的拍卖辅助工作。

举报监督电话:0776-582598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网拍辅助机构:广西智赛科技有限公司

咨询及看房联系电话:廖经理 18978821378

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2020年812日10:00至2020年813日10:00(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网址为http://www.taobao.com)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776/09,户名:平果县人民法院)就申请执行人平果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和被执行人林钊、罗兰娟、黄舒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2020)桂1023执134号,对被执行人罗兰娟、黄舒瞳所有的位于南宁市兴宁区济南路17-3号大和平商贸批发城5层111号商铺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平南宁市兴宁区济南路17-3号大和平商贸批发城5层111号商铺不动产权证号:邕房权证字第01950178号邕房权证字第01950179号)。

起拍价:187600元,保证金:37000元,增价幅度:500元;

标的物详情:

标的物位于南宁市兴宁区济南路17-3号大和平商贸批发城5层111号商铺不动产权证号邕房权证字第01950178号邕房权证字第01950179号)。登记时间为2010年1月29日,规划用途为商铺,房屋总层数为29层,分为地下2层,地上27层,该标的物所在层数5,建筑面积为18.76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8.91平方米。该地段商业价值较高,对外交通便利。人流量较大,周边公共服务配套基础设施齐全。(以上仅供参考,以实际情况为准)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七个工作日向平果县人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统一看样时间请与咨询联系人预约,请自行前往。(咨询及看房联系电话:廖经理18978821378)

六、特别提醒:

(一)该房屋目前使用情况以实际看样为准。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拍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三)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产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动产的状况以实物为准,有产权登记的特殊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状况以实物及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

(四)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同意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与本院联系,否则将视为无异议。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已在本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无地址确认书、已知信息有限等因素无法通知的权利人本公告现已作说明,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平果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果县新兴支行,账号:211060190924920071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十一、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否。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查询。

监督电话:0776-5825985

咨询电话:廖经理 18978821378

联系地址:平果马头镇铝城大道1780-8号

网拍辅助机构:广西智赛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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