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物所在地:贺州市八步区信都镇信八二级公路边土地一宗。
标的物详情:被执行人杨雪丽名下位于贺州市八步区信都镇信八二级公路边土地一宗[土地证号:贺国用(2000)第199号]。
1.标的物坐落:贺州市八步区信都镇信八二级公路边。
2.地类(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3.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68年4月17日。
4.使用权面积:270平方米。
5.建筑面积:253.45平方米。结构:铁硼结构。
6.建成年限:2005年。总层数:1层。综合成新率:73%。
7.装修情况:该标的物建筑物外墙为未装修,入户门为卷闸门,室内地面为地板砖(部分为水泥地面),内墙为刮腻子(部分为砖面),天棚为铝扣板吊顶(部分天棚为铁架);水电齐全。
关于土地权属登记变更、土地性质变更等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职权部门咨询,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次拍卖土地已依法在贺州市不动产登记局查封,该土地抵押在广西贺州桂东农村合作银行,该宗土地有租赁,现由租赁人占有使用。关于租赁情况由买受人自行与承租人依照法律程序处理,本院不负责清场。
广西壮族自治区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竞 买 须 知
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请认真阅读以下竞买须知: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前一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行使】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前一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延时出价功能】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八、【拍卖保证金】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司法拍卖因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spm=a21x2.8276553.622119.3.6c8b2b4f2DRvRS&path=sf-helpcenter-mcjs#m3。
九、【标的物审查】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成交价余款】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川瑶族自治县支行,账号:2104301009264007526),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一、【拍卖按揭贷款】
需要使用“拍卖按揭贷款”服务的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期满前十五个工作日内缴纳保证金并取得拍卖号,在竞拍前十五个工作日内携带身份证、单位收入证明、银行水流等相关材料,向提供贷款服务的银行咨询办理,进行贷款资质初步审核,评估贷款额度及首付款额度。申请拍卖按揭贷款的竞买人竞拍成功的,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确定的付款期限内将扣除保证金后的首付款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川瑶族治自治县支行,账号:20339601040006857),剩余拍卖款由银行办理抵押登记后交至法院指定账户。因办理“拍卖按揭贷款”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服务使用者自行负担。
十二、【竞买人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三、【标的物交付及过户】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法院不负责对标的物进行邮寄,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需要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在法院向相关部门出具法律文书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74-7882394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774-7882394 0774-7880038
广西壮族自治区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现定于2019年10月19日10时至2019年10月20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774/03?spm=a213w.3065169.courtList.634.jRGUSa,户名: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杨雪丽位于贺州市八步区信都镇信八二级公路边土地一宗进行第一次网络公开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物所在地:贺州市八步区信都镇信八二级公路边土地一宗。
标的物详情:被执行人杨雪丽名下位于贺州市八步区信都镇信八二级公路边土地一宗[土地证号:贺国用(2000)第199号]。
1.标的物坐落:贺州市八步区信都镇信八二级公路边。
2.地类(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3.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68年4月17日。
4.使用权面积:270平方米。
5.建筑面积:253.45平方米。结构:铁硼结构。
6.建成年限:2005年。总层数:1层。综合成新率:73%。
7.装修情况:该标的物建筑物外墙为未装修,入户门为卷闸门,室内地面为地板砖(部分为水泥地面),内墙为刮腻子(部分为砖面),天棚为铝扣板吊顶(部分天棚为铁架);水电齐全。
关于土地权属登记变更、土地性质变更等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职权部门咨询,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次拍卖土地已依法在贺州市不动产登记局查封,该土地抵押在广西贺州桂东农村合作银行,该宗土地有租赁,现由租赁人占有使用。关于租赁情况由买受人自行与承租人依照法律程序处理,本院不负责清场。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
拍卖竞价时间:2019年10月19日10时至2019年10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评估价:1265300元;一拍起拍价:1260000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三、拍卖方式:
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账户(未有淘宝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品展示(咨询)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接受咨询(具体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本院已委托广西智赛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代为进行房产推介及展示(该项费用由法院在竞买成交款中支付,不另行向竞买人收取),竞买人需要咨询、实地勘查标的物的,请与广西智赛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联系,联系人:谢经理 15578988553。
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次拍卖土地已依法在贺州市不动产登记局查封,该土地抵押在广西贺州桂东农村合作银行,该宗土地有租赁,现由租赁人占有使用。关于租赁情况由买受人自行与承租人依照法律程序处理,本院不负责清场。
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七、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权属变更手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税、费,买受人应自行办理产权登记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本院不办理过户手续,只出具裁定书裁定所有权转移,不负责清场。
关于土地权属登记变更、土地性质变更等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职权部门咨询,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十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川瑶族自治县支行,账号:210430100926400752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九、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否。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
广西智赛科技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智赛科技。
广西智赛科技有限公司咨询号码:15578988553。
执行局咨询电话:0774-7882394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新建路4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7日
桂公网安备 45010202000010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