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司法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车辆)
案号:(2019)桂1027执49号
拍品名称:壹辆车牌号为桂L19814号奥迪牌汽车
序号 |
阶段 |
具体事项 |
完成情况 (勾选)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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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拍卖标的物调查 |
权属情况 |
车管所查询信息 |
有□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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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车辆登记证书或复印件 |
有□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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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抵押情况 |
抵押权人(注明联系方式)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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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抵押金额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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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是否发抵押人告知书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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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车辆现状 |
有无车牌 |
有R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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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有无车辆钥匙 |
有R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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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有无车辆行驶证 |
有R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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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有无车辆备胎 |
有□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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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车辆外观是否有明显损伤 |
有□无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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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有无违章记录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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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仪表盘当前显示的公里数 |
26895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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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拍卖准备 |
查封情况 |
车管所保全或查封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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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首封或轮候查封 |
首封□ 轮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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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首封法院是否移交处分权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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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扣押、拍卖裁定等 |
是否扣押裁定、封条张贴车辆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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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拍卖裁定是否送达或公告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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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为财产分类(车辆)处置调查要件,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处置调查的相关要件,用于案件承办人在处置财产调查中备忘,有未尽事宜案件承办人可自行补充。 |
广西壮族自治区凌云县人民法院
竞 买 须 知
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请认真阅读以下拍卖须知: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车辆外观、质量问题、损坏程度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该车辆若拍卖成交(注明:无车牌号,相关证件遗失,损坏程度严重,当废旧拍卖),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凌云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凌云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前一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行使】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前一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延时出价功能】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八、【拍卖保证金】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司法拍卖因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
九、【标的物审查】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如多人共同购买该标的物的,需在竟买开始前12小时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十、【成交价余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凌云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凌云县支行,账号:20628101040006247),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凌云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一、【拍卖按揭贷款】需要使用“拍卖按揭贷款”服务的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期满前5个工作日内缴纳保证金并取得拍卖号,在竞拍前3个工作日内携带身份证、单位收入证明、银行水流等相关材料,向提供贷款服务的银行咨询办理,进行贷款资质初步审核,评估贷款额度及首付款额度。申请拍卖按揭贷款的竞买人竞拍成功的,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确定的付款期限内将扣除保证金后的首付款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凌云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凌云县支行,账号:20628101040006247),剩余拍卖款由银行办理抵押登记后交至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竞买人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十三、【标的物交付及过户】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法院不负责对标的物进行看管等行为,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需要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在法院向相关部门出具法律文书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71-492900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联系人:梁震宇,联系电话:0776-7612926(凌云法院执行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凌云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2019年9月30日10:00至2019年10月1日10:00(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户名:凌云县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甘纪练与配偶廖巧玲名下壹辆车牌号为桂L19814号奥迪牌汽车进行第二次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车牌号为桂L19814号奥迪牌汽车。
标的物详情:
1.车牌号码:桂L19814
2.车辆所有人:廖巧玲
3.品牌型号:奥迪1798CC小轿车WAURCC
4.车辆识别代码:WAURCC4G7JN075481
5.发动机号:CYG025774
6.注册日期:2018年06月29日
7.检验有效期至:2020年06月
8.行驶证发证日期:2018年06月29日
9.使用性质:非营运
10.经现场查勘:车身颜色为墨绿色,车漆光泽无褪色、车内装饰为棕色,座椅皮质,内饰清洁保养较好,排量1.8L,变速箱工作正常,车灯、空调、音响及电子系统均可正常使用,该车行驶里程为26895公里;有钥匙、有行驶证,手自一体;违章记录:不明; 保险至2019年6月23日;现停凌云县法院内。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本标的物拟进行第二次网上拍卖。
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2019年9月30日10:00至2019年10月1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
第二次起拍价:341,040元,保证金3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账户(未有淘宝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本院不组织统一看样,竞买人统一看样时间,具体事宜请联系谢经理进行电话或者短信预约:15578988553看样请自行前往。
特别提醒: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及可能涉及的二次过户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税款、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七、竞拍人如竞拍成交,自行办理车辆违章、逾期未年检事项,费用自行承担,本院不承担前述费用。
八、如因买受人未按本说明缴纳相关税费导致标的物不能过户、不能交付、不能正常使用,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特别提醒:如多人共同购买该标的物的,需在竟买开始前12小时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凌云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凌云县支行,账号:2062810104000624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十一、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否。
十二、是否有优先购买权: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
咨询电话:谢经理15578988553
联系地址:百色市凌云县泗城镇解放社区正南小区凌云县人民法院
凌云县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2日
桂公网安备 45010202000010 号